关于“两基”建档中
“普九”表册填写的相关工作要求
按照《庆阳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今年7月份将要接受省上抽查,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两基”迎国检准备工作,在总结前一阶段建档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下一阶段各学区、中学将要进行的表册续建和对应工作,现对“普九”表册填写提出相关要求,希望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两基”迎国检当做今年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相关负责人要深入钻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熟悉业务,及时抽调精干业务人员,第一时间投入工作,进一步修改数据,完善资料,做到数据接茬、推理清楚、手续完备、资料齐全,保证一问就答、一说就清、一要就有、一核就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检查验收,县局也将在七月初进行督查。各乡校要认真参照此要求,重新检查核对本乡镇乡级普九汇总表,并务必于2011年6月27日上午12:00以前上传电子版至教育股(302720191)。
一、数据平衡关系
初中适龄在校学生数=学年初在校学生数-不足龄学生初中就读数(7-12周岁小学以上数)-超龄学生初中就读数-本乡上学的外乡县学生数+本乡镇在外乡县上学学生数。
学年初在校学生数=不足龄学生初中就读数(7-12周岁小学以上数)+超龄学生初中就读数+初中适龄在校学生数+本乡上学的外乡县学生数-本乡镇在外乡县上学学生数。
二、填表说明
1、表1:
“小学生数”等于表2中“学年初在校学生数”等于表12中第一学期 “小学小计人数”等于当年“年报学生数”。
“初中学生数”等于表3中“学年初在校学生数”等于表12中“初中小计人数”等于当年“年报学生数”。
2、表2、表3:
“适龄人口”数只指正常儿童少年数,不包括残疾儿童少年,总数和表8、表9适龄儿童少年合计人数对应一致,但“学年初在校学生数”包含残疾少年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基层乡校暂不填写,由柔远镇学区负责参考表18进行填写。表18由柔远小学、城关小学、柔远初中(含职中)负责统计外省外县及县内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情况,按外乡、外县、外省逐类造册(册14“户口所在地栏”县内按乡镇填写,外省外县只需注清到县),交柔远学区分小学、初中再进行汇总。
“留守儿童入学情况”和表17一致。
“在校学生辍学情况”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也可在范围内适当调整,不要追求过高指标。
3、表2:
“在校适龄学生”总数和“适龄人口”总数一样,入学率必须控制在100%,因此,表19只统计初中阶段未入学少年数,未入学率控制在2%以内。
“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情况”和表16相吻合,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指7-15周岁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数,在统计时不分小学和初中,统一由小学建档,在初中随班就读的由初中为建档小学出具就读证明,对已失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和少年,要办理免学手续,并在统计入学率时从残疾儿童、少年适龄人口中减去,计算公式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生数÷残疾儿童少年人口总数)×100%。
“学年初毕业班学生数”和表12第一学期小学六年级人数一致,升学率控制在98%以上。
“15周岁人口完成初等教育(小学)情况”和表9、10相对应,表10中“受完初等教育”人数=“小学毕业”人数+“小学结业”人数+“读满规定年限未结业”人数,“经非正规教育达到相应学业水平”不填,“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小学)完成率”达到95%以上。
4、表3:
“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 指服务范围内以适龄人口(13-15周岁)为主的在校生(含已毕/结业学生)以及在本校就读的服务范围内不足龄(13周岁以下)和超龄(15周岁以上)学生数,有可能大于适龄人口数。计算方法为: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学年初在校学生数(年报数)-外来就读学生数+在外就读学生数+已毕(结)业学生数。
“初中适龄在校学生数”指服务范围以内的在校适龄学生(含已毕/结业学生)。计算方法为:初中适龄在校学生数=表9中初中就读人数+初中毕/结业人数=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服务范围内不足龄在校学生数-服务范围内超龄在校学生数。
“初中净入学率”控制在98%以上。如果有超龄学生上初中或者适龄学生上高一级学校,必须附表说明,严禁13周岁上初一、14周岁上初二、15周岁上初三等整块类推现象。
“初中毕业生数”和表12第一学期初中初三人数一致,升学率控制在85%以上。
“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情况”和表11相对应,表11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人数”=“初中毕业”人数+“初中结业”人数+“读满规定年限未结业”人数,总计人数-受完初等教育人数=册8中15周岁辍学人数,“经非正规教育达到相应学业水平”不填,“ 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
5、表4:
有关数据严格按当年年报数填写。
“生师比”按学生数:教师数=():1填写。
“代课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不填。
“高学历教师”小学指专科及以上的,初中指本科及以上的。
“教师缺编情况” 小学按照城市1:19、县镇1:21、农村1:23,初中按照城市1:13.5、县镇1:16、农村1:18计算填写。
6、表5:
只填今年办学条件状况,和年报数一致,全部消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
7、表13:
“在校学生异动情况”主要是对相邻年度“学年初在校学生数”差异情况进行的调整、说明,也是反映本学年度内本乡镇在外就读和外来学生就读情况的一个侧面,所以,当年“学年初在校学生数”和“年报学生数”一致,“学年末在校学生数”和“下年初在校学生数”一致,册8中异动说明栏不能出现因“贫困”辍学现象。表13中所反映的异动情况要补充完善相关手续(转学联系表、就读证明,如果是随父母打工到外地读书没有办法取得联系的,由当地政府出具相关证明,说明情况即可。)
8、表14:
各乡校一定要在群共享中上传“辖区外学生统计表”并查找本乡镇在外乡校就读学生数如实进行填写,不得遗漏。县局将下载整理并逐校进行核对。
9、怀安、王咀子、林镇学区不填写表3中“初中在校生辍学情况”和“初中升学率”,也不填写表12中“初中在校学生数”,但要填写表3中“初中阶段入学情况”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情况”。
10、华池职专负责提供初中部08-09学年度至10-11学年度学生花名册,由柔远初中负责进行各项统计并进行汇总。
三、几点要求
1、数据要平衡。各乡校一定要严格按照“数据平衡关系”进行推算,确保表间数据对应,关系平衡,不重不漏。
2、数据要衔接。各乡校要注意做好相邻年段数据顺推(表7、表8、表9)与间隔年段数据对应(表10与表11)工作,不能前后矛盾。
3、数据要完整。凡统计表中涉及的各种项目都要用数字来反映,不允许有空格现象。如表1中若无“65人以上超大班额数”则在相应位置填写“0”,表2中若无“在校学生辍学情况”,但要将“学年初在校学生人数”填上,“辍学率”则为0。
4、数据要规范。所有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凡牵扯到百分比有关数据一律不带%,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