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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

2011年07月06日 15:55:34 来源: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2731

 

 

 

 

 

 

 

 

 

华教发[2011]63

 

关于我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学区、初中、县直各学校(园):

为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推动我县教育信息化发展步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效益和质量,县局根据国家、省市等部门的安排在2009年制定印发了《华池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最近市局通知,国家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2011年年底就要关闭,没有参加培训或没有取得证书的教师一定要完成培训和认证工作,对于不参加培训和没有取得认证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选模中造成的不便自负其责。为了组织好我县今年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现将有关的培训工作再做如下安排。

     一 、培训对象

所有中小学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包括高中、职专、幼儿园)中19581231以后出生的男性和19631231以后出生的女性,非教育技术类专业毕业的教师都均应参加培训并取得初级认证。

二、培训内容

      全市统一采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的《教育技术教程》(教学人员初级版)教材,并依据《甘肃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培训课程学习指导手册》组织培训学习。

    三、培训方式

我县采用乡校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校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好校本培训, 培训过程实行理论学习与技能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研修相结合。教师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0个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否则将没有资格参加省市组织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各乡校要以县上培训的骨干教师和前两期参加了培训的优秀教师为主讲教师组织好培训工作。培训要打破单纯理论授课的方式,把讲授与研讨、上机练习等形式结合起来,突出上机操作和实践环节,积极探索参与式、互动式教学方式,着力提高教师实际运用教育技术的能力。

四、培训时间

各乡校可利用暑期继续教育的时间把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有关培训内容安排上一并进行。

五、培训经费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参加培训的教师每人交18元教材费和10元的考试制卷、阅卷、考务及证书费。教材费和培训费以学区、学校为单位要在910日前按时上交,以便县上及时向市局上解。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建设项目是信息化背景下教师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完善教师知识结构,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乡校要充分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安排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本项工作,协助主讲教师做好本乡校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位参加培训的教师都能通过省市组织的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等级认证测试。与此同时,各乡校要在培训时间、场所、设备及人员等方面予以保证,确保项目能顺利实施、有步骤推进。

(二)严密组织,全面加强项目的规范管理。

在培训过程中要有计划,有安排,有课表、报到册、点名册、作息时间表、作业、考核记载等,要切实做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文字和图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六、其他

1、各乡校在910前要将本乡校内的师范类教育技术专业毕业教师的名单和毕业证原件交县局电教馆审查,办理免考。同时要交回参训教师的作业(电子版)和参训学员名单。

2、前两期合格的学员名单已上传至华池教育QQ群,望各乡校对照名单,组织好没有参加培训和未取得教育技术能力等级证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并要将今年参加培训的人数于710前通过 电话、QQ和电子邮件上报县局电教馆,以便及时征订教材和试卷。不按时上报的单位县局也不不再打电话询问,由此给教师造成的不便,责任乡校负责。

 

 

 

二○一一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技术能力   培训   通知                      

   送:市教育局                                                

 华池县教育局                               2011年7月3印发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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