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甘肃省
基础教育科研课题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
甘教规办[2011] 05号
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有关办学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的管理,不断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科研的质量和水平,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2011年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课题(项目)集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必须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结题。
2、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
二、鉴定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附件1)开展鉴定工作。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成果公告”,通过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
各市、州教研部门组织当地鉴定申报工作,省规划办6月1--10日集中受理鉴定材料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鉴定材料。
四、报送要求
1. 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须填写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2)一式二份(一份随装袋,一份由市州统一汇总上报)。
2. 报送鉴定材料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将鉴定材料按要求(附件3)装订成一册并集中装1-2袋,贴好袋面(附件4),便于分类、检阅和评审。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对原始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其余材料报省教育规划办。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 每位鉴定申报人在提交鉴定成果文本材料的同时,提交课题成果概况(体例见附件5)电子稿件。
4. 各市、州须将所报材料袋按“课题类别”编号,并按要求填写、报送“甘肃省2011年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文字版(加盖公章),材料袋序号与汇总表中序号一致。 “其它参与成员”必须按承担研究任务的多少排序并与《鉴定申请•审批书》及《课题申请·评审书》中署名顺序相符,如有不一致,必须有相关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
5. 各市、州按要求将鉴定材料、成果概况电子版集中后,统一报送到省教育规划办。
鉴定费用与材料同时上缴,以市、州为单位统一交寄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财务室。
联系地址: 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14楼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马晓红
电话:**** (办)
课题鉴定有关材料请登录****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
附:1、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
2、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3、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4、甘肃省2011年课题鉴定材料袋面
5、课题鉴定成果概况体例
6、甘肃省2011年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