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教基二[2014]5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出版单位,省新华书店: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1号)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国家课程选用及要求与2013年相一致,各地仍然沿用2008年选定的教材版本。
二、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的教科书经教育部审定通过。2014年秋季开始,义务教育除德育、语文、历史学科外,其余学科各年级均使用修订后并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7~9年级思想品德、语文、历史学科仍然按照《甘肃省2011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甘教基[2011]32号),使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三、2014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普通高中教学用书仍然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甘教基[2013]32号)中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要求执行。
四、今年,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下发的时间比较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印刷、发行等环节。为此,各有关出版单位、省新华书店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严密组织、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发行等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管理,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附件1-1:甘肃省2014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1~6年级)
附件1-2:甘肃省2014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7~9年级)
附件2:甘肃省义务教育民族团结教学用书目录
附件3:甘肃省2014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