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教研发〔2013〕3号
2013年全市中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安排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中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安排如下:
一、 竞赛科目和时间
全国初中数学竞赛 (初三) 3月17日
全国初中物理竞赛 (初三) 3月31日 9:30——11:10
全国初中化学竞赛 (初三) 4月13日 9:30——11:30
全国高中生物竞赛(高二) 4月14日 9:00——11:00
全国高中化学竞赛(高二) 5月19日 9:00——12:00
全国高中物理竞赛(高三) 9月(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全国高中数学竞赛 (高三) 9月(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全国初中英语竞赛(初三) 11月(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全国高中英语竞赛(高二) 11月(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全国初中语文竞赛(初三) 11月(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全国高中语文竞赛(高三) 11月(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 报名收费
上半年竞赛3月1日前报名,下半年竞赛8月1日前报名,各县区务必按上述要求将竞赛人数上报市教研室,以便及时订购试卷。
根据以赛养赛的原则和省上有关通知精神,初中部参赛学生每生每科交报名费7元,其中2元用于县区竞赛考务开支,5元上交;高中部参赛学生每人每科交报名费15元,其中4元用于县区竞赛考务开支,11元上交。上交部分用于市级订购竞赛试卷、组织阅卷、奖励及省竞赛委员会管理费等。
三、考务工作
1.各学科竞赛考点均设在县区所在地,每个考场30座单人单桌安排,设主、监考2人,考务工作由各县区教研室统一负责。
2.各县区于考试前三天在市教研室领取竞赛试卷,每科开考前5分钟在考场内当众启封,赛后当场密封连同考生座次表及时上交。
3.为保证竞赛的严肃性和公正准确性,各县区应统一安排,精心组织,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教研员或教师负责试卷的领取、保管、送交及监考,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防冒名顶替、泄密及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奖励
1.团体奖:初中学科各设团体奖5名,高中学科各设团体奖3名。团体奖以学校为单位按获奖学生总分计算排名,年终统一颁发奖牌。
2.学生奖:各学科按参赛人数的10%设奖,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
3.优秀指导教师奖:各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只限一名)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4.组织奖:全年竞赛结束后,根据各县区参赛人数、竞赛成绩、组织管理等内容综合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县区教研室及教研员予以奖励,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