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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的意见

2011年04月20日 08:12:05 来源: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2766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的意见
2011-04-11 阅读: 21 出处:甘肃教育网
甘教厅〔201127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巩固全省“两基”成果,提高全省义务教育水平,确保我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根据《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1]51号)文件的目标和要求,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一)普及程度。小学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净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城市流动人口子女都能按时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
() 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实施教师资格准入、教师聘任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全面落实校长公选制度,确保教师数量、结构基本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达到省定标准。按照“有情辞退、合理安置、适当补偿、择优考录”的原则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并严把入口关,不再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三)办学条件。按照“四个集中”原则,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步伐,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工程,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生均建筑面积、图书、实验仪器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小学危房比例下降至1%以内,消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中小学及校园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
(四)教育经费。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本级财政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2004-2007年分别达到18.50%19.50%20.00%20.50%2008-2011年达到20.50%以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审计和公告制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确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科学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全面开展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六)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以及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
(七)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和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情况。1550周岁人口中的非文盲(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率,攻坚县现阶段农村达到95%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城镇达到98%以上;巩固提高县农村达到97%以上,城镇达到99%以上。近三年来,脱盲人员的巩固率达到98%以上。
二、工作步骤
() 宣传动员阶段(20112-3月)。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成立省教育厅“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厅领导联系市(州),各职能处室对应主管厅长联系市(州)开展帮扶指导制度。
2.召开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会议。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两基”迎国检和义务教育监测工作会议,部署教育系统迎国检工作,开展迎国检业务培训,并启动全省义务教育监测工作。
3.开展全省督促检查活动和迎国检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两基”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全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两基”国检的内容、要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目标任务、意义;全省巩固“两基”成果及迎国检的工作举措、工作进展情况;宣传“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跟进督查指导各市、州、县自查整改阶段(20112月—5月)。
1.各市(州)及县(市、区)自查(20112月—4月)。省教育厅要跟进帮助指导各市、州、县排摸建档,查漏补缺。
2.省级检查调研(201134月)。组织省审计、监察、财政、发改、教育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州、县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督促工作落实,形成省、市联动机制,完成调研报告,分析问题,提出加强工作的意见。
4.县级整改(20115月)。根据省、市(州)调研和复查报告提出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整改工作。
(三)省级抽检阶段(20116月—7月)。
1.省级抽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邀请国家督导团的部分专家与省上组织的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一起对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评估结果及进一步整改意见向省“国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省“国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各市(州)、县(市、区)查漏补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市(州)、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开展对口支援和帮扶活动。发动省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各县(市、区)解决“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要全面承担对所辖各县(市、区)迎国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协调市(州)、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开展帮扶和支援。
3.搞好业务培训。省、市、县按照国检要求分别举办“两基”业务培训班,对迎国检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及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培训。
(四)接受国检阶段(20118月至国检)。
1.20118月,邀请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团领导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指导。
2.20118月底,省政府向国家正式呈送国检申请报告。
3.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和提高,做好接受国检的全部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省教育厅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为了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厅决定成立甘肃省教育厅“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1.领导小组组成
  长:白继忠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孙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陈保平   纪检组长、高校工委副书记、高校纪工委书记
旦智塔   省教育厅副厅长
     省教育厅副厅长
高永新   高校工委副书记
李贵富   省教育厅副厅长(常务)
蔡建明   省教育厅副厅长
     省教育厅总督学(常务)
2.办公室组成:
  任:李贵富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李     省教育厅总督学
  员:李春芮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张兴江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高云庆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陈继宗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何金保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刘玉泉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李慕堂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李含荣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
王guangya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管理处主任
丁光明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卜振中   省教育厅审计处处长
王爱平   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敏维奇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省教育装备办公室主任
     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仁杰   省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光荣   甘肃教育社社长
杨晓健   省电化教育中心主任
(二)任务分解
1.厅领导包片联系制度
“两基”迎国检施行厅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厅长分工包片负责制,各主管厅长具体负责指导所包片市、州“两基”迎国检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迎国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省属高等院校在主管厅长(总督)领导下做好具体的帮扶工作。厅领导包片市、州具体如下:
1)白继忠——总负责、总协调
2)孙  杰——总负责、总协调
3)陈保平——庆阳市、平凉市
(监察室、审计处、发展规划处、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西北师范大学、陇东学院、甘肃联合大学、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
4)旦智塔——甘南州、临夏州
(基教处、民教处、体艺处、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兰州一中、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甘肃省财政学校、甘肃省艺术学校)
5)王  萍——天水市、陇南市
(职教处、师范处、国际处、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甘肃省高校后勤改革管理办公室、兰州交通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
6)高永新——张掖市、金昌市
(人事处、机关党委、思政处、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甘肃农业大学、河西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甘肃省经济学校、甘肃省财贸学校)
7)李贵富——酒泉市、嘉峪关市
(财务处、政法处、语委办、甘肃教育社、兰州实验小学、兰州商学院、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甘肃省经济贸易学校、甘肃省艺术设计学校)
8)蔡建明——兰州市、定西市
(办公室、科技处、甘肃省教育装备办公室、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甘肃省保育院、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甘肃中医学院、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9)李  晶——武威市、白银市
(督导办、高教处、省教材中心、甘肃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甘肃省农垦中等专业学校、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2.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
根据省政府《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1]51号)任务中省教育厅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并结合各处室业务,现将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办公室、督导办)
2)督促各市州、县市区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有关任务的达标。(督导办、基教处)
3)负责中小学校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司法、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思政处、基教处、体艺处、监察室)
4)负责教育质量各项指标的监控,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督导办、基教处)
5)调整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
6)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教育项目和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发展规划处、财务处)
7)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做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校园校产的摸底、登记等工作。理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机制;负责“两基”迎“国检”工作所需经费的测算和申请;督促落实《甘肃省“两基”迎“国检”责任书》中承诺的经费,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经费等。(财务处、省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8)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按《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基础教育发展需求,重新核定并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和代课教师的化解工作等。(人事处、师范处)
9)负责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摸底调查和省、市、县档案重建等工作的全程跟进、培训、督查、指导工作。(督导办、基教处、民教处)
10)负责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摸底调查和州、县档案重建等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民教处、督导办)
11)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基教处)
12)负责设施、设备、图书仪器、音体美、卫生等器材的摸底调查和经费筹措及装备配备工作。(财务处、体艺处、省教育装备办公室)
13)负责国家督查人员的过程督查和检查评估人员的接待。负责“两基”迎“国检”的综合协调工作;总体材料撰写和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宣传报道。(办公室、督导办、甘肃教育社、省电化教育中心)
“两基”迎国检是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省教育厅的重点工作。各职能处室一定要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达到“国检”要求,确保我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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