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文件
甘教师[2012]19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甘肃省乡村
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储备库人选和甘肃省骨干教师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为我省培养一批乡村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形成省、市、县、乡镇四级骨干教师梯队,省教育厅决定建立甘肃省乡村骨干教师及骨干校长储备库和甘肃省骨干教师专家库,对于入选的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培训,使他们在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甘肃省乡村骨干教师及骨干校长储备库人选推荐要求
(一)遴选范围
全省各县(市、区)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及完全小学。
(二)遴选条件
1.骨干校长条件
(1)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思想作风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作风民主,依法治校,深受教工信任。
(2)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担任校级领导三年及以上。小学校长须为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或者学生规模在150人以上的完全小学校长。
(5)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办学实绩,在争创模范校、示范校、特色校、文明校及主管工作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2.骨干教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42周岁以下。获县区以上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可放宽到45周岁。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
(4)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达到标准,学生满意度较高。
(5)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上一节研究课,并有阶段总结。
(三)遴选名额
1.骨干校长
各县(市、区)每个乡镇推荐初中校长1名,小学校长2名。
2.骨干教师
各县(市、区)每个乡镇初中每学科各推荐1-2名教师;每个乡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各推荐3-5名教师,其它学科各推荐1-2名教师。
二、甘肃省骨干教师专家库名单报送要求
甘肃省骨干教师专家库将以全省已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人员为基础建立。请各市州教育局认真汇总本地区的市级骨干教师和县级骨干教师,同时按要求填写甘肃省骨干教师专家库名单信息汇总表(附件三)。
三、其它有关要求
1.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乡村骨干校长和骨干教师的推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遴选推荐教师。
2.在遴选过程中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市州教育局备案的方式推选乡村骨干教师及骨干校长。
3.请各市(州)教育局于
4.查询相关工作事宜及下载电子表格,请登录甘肃省教育厅网站师范处(****)。
联 系 人:高 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sjyt****@126.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1112室
附件:1、甘肃省乡村骨干教师及骨干校长储备库人选推荐表
2、甘肃省乡村骨干教师及骨干校长储备库人选信息汇总表
3、甘肃省骨干教师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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