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厅长 王嘉毅
(2013年12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秋季学期视频调度会,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实施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明年实施工作。刚才,玉门市政府、华池县教育局、陇西县菜子镇南二十里铺学校分别交流了各自的做法和经验,相信大家听了都深受启发。各地、各学校都还有很好的做法和经验,希望大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学习借鉴。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功做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将计划实施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13年,共安排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3.46亿元,全省22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吃上了由政府提供的营养餐,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覆盖。
(一)建立健全运行保障体系。一是组织保障。省上成立了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16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制度保障。省上先后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营养改善计划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规范了营养改善计划市场准入、招标采购、操作环节和工作流程,确保实施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资金保障。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600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专项资金在上年底提前足额拨付。各市、县参照省上的模式,层层落实责任,细化管理措施,从工作机制和制度上保障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推行食堂供餐模式。各县市区普遍加大学校食堂的建设力度,规划建设了一批功能区分合理、设施设备先进的学校食堂。2011—2013年,财政部、教育部安排下达我省食堂建设专项资金20.66亿元。截止目前,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为58个连片特困县新建或改扩建食堂(小伙房)共安排项目学校2422所,新增学生食堂面积168.42万平方米。到今年秋季学期末,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所占比例由年初的32%上升到65%以上。
(三)从严控制食品安全。制定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推行农副产品产地和市场准入制,健全完善了冷链物流网络,满足营养改善计划对食品原辅材料的需求,从源头上确保了食品安全、质量和价格。市、县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措施,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学校普遍与供货方签订了食品安全保证协议,食堂在原辅材料采购环节实行索证索票,实物出入库由两人签字,严格执行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保证了操作环节的食品安全。
(四)全面实施督查评估。不断加强专项督查,及时召开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研究解决学校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吃上等价优质的营养餐。实施体质监测评估,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掌握学生膳食营养摄入、营养状况、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学生成绩变化情况,综合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影响。启动第三方评估,支持和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绩效评估,发挥专业机构和人员的作用,促进评估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实践证明,督查评估工作的全方位开展,有效防范了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实施进展顺利,资金拨付到位,供餐运行良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特别是秋季学期以来,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中没有出现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和省上制定出台的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农村学生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学生体质明显增强,因病缺课学生逐渐减少,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了较大提高。不少学生开始学习营养膳食知识,关注自己的饮食习惯,学生营养状况改善的成效日益显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预防疾病能力得到不断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同志们的汗水和心血,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教育厅,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正视困难,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充分肯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的同时,对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客观分析,绝不能因为我们取得一些成绩就掉以轻心,高枕无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越往前推,难度越大,情况越复杂。最近,刘延东副总理在一份反映“牛奶+X”模式单调、安全管理隐患大、相关配套能力不足等问题的舆情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好的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措施,把好事办好。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省委常委、副省长咸辉十分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特别是营养餐的安全问题。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了4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给我们不断敲响警钟,我们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从全省范围来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供餐质量问题。一些县市区仍采用“牛奶+X(鸡蛋、糕点、火腿肠等)”的加餐模式,营养餐不“营养”、不新鲜。一些有食堂的学校因担心食品安全,也采取了牛奶鸡蛋的加餐模式;二是部分市、县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有关政策、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三是一些市、县工作机构临时挂靠、工作人员临时抽调、工作任务临时布置,没有安排工作经费,缺少必要的办公条件,营养改善计划执行力度受到一定影响;四是许多学校食堂没有炊管人员,有的由教师代劳或教师家属帮忙,有的从附近农户中临时雇用;五是食堂厨具设备简陋或缺乏,炊管人员劳务报酬和食堂水、电、暖等费用支出没有稳定来源,靠挤用学校公用经费来维持。教育部、全国学生营养办已经注意到这些矛盾和问题,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逐步加以解决。省政府经过反复研究、征求意见,准备近期出台调整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稳步推进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三、狠抓落实,深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使营养改善计划规范、阳光、有序运行,全面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
(一)要下大力气解决好食堂从业人员配备等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由省上统筹,市州政府指导协调,县级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目前,在推行以学校食堂为主要供餐模式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配备和劳务报酬等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在全国营养改善计划秋季视频调度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和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强调,地方政府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食堂从业人员配备和待遇等问题,但从省上和各地组织的专项督查中发现,这一要求在多数县市区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有的根本没有配人,长期由教师代劳;有的虽配了人,但劳务报酬没有妥善解决,挤占了学校公用经费;有的临时思想严重,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食品配送等费用也未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难以保证3元钱的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教育部要求,各县市区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报酬以及食品配送等费用要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各县市区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体检合格方能上岗。体检不合格、有精神异常现象、有不良行为,以及服务态度评议连续两次为较差的,应予以辞退。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学生人数、核算补助标准、编制统计报表等基础性工作,并及时向县级政府汇报相关精神,及早解决这一制约营养改善计划健康发展的难题。
(二)要积极推行学校食堂供餐的模式。营养改善计划实践证明,学校食堂供餐是目前最受学生欢迎、且较为安全有效的供餐模式,也是我省一直着力推行的供餐模式。市、县安排中央资金和项目时,一定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的要求,加强食堂建设。一是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国家试点县的比例不低于90%,用于学生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90%;地方配套资金要优先满足国家试点县的需要,食堂建设不留资金缺口。二是制订食堂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不能随意变更项目县、项目学校和建设内容,不得大幅度增减建设规模。三是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模式。要本着“节俭、实用、够用、安全、卫生”的原则进行食堂建设。规模较大的寄宿制学校,应按国家标准建设学生食堂;规模较小的学校,尤其是村小、教学点可利用闲置校舍改建简易食堂或新建“小伙房”;学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配餐中心,参照“陇西模式”,由乡镇中心校带动周边村小或教学点供餐或实行集中供餐。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同时也不能撒“胡椒面”,都建成“小伙房”。教育部明确要求,从明年春季学期开始,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完不成建设任务的,将被问责。我省嘉峪关市和28个非连片特困县(市、区)学校食堂建设任务,要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三)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环节多、链条长,从农田到餐桌,监管难度大。各地要慎之又慎,层层把关,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营养改善计划的首位,抓细抓实抓好,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要重点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制、监督举报制、责任追究制,月通报和专项通报制度,以及大宗食品原辅材料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四统一”制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学校要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的责任,严格执行校长(教师)陪餐制和食品留样制,严守食品安全这根红线,对学校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要进一步细化,对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留样不走形式,校长陪餐不走过场。
对于食品安全,各市、县务必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腐败、渎职等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惩处,要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一定要克服侥幸心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承担起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责任。
对于资金安全,各市、县和学校一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是学生的“吃饭钱”, 要保证3元钱全部用到学生身上,必须全部“吃”进学生嘴里,这是“高压线”,不能碰。提倡各地推行“校财局管”,实行学校和企业按期到县教育(财政)局报账制度,做到校长“见数不见钱”。结余资金要按财政规定,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擅自挪用。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让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都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结合创建节约型校园活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要关注学生营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发挥膳食委员会(包括家长、学生、学校三方组成)的作用,使其发挥好沟通协调、监督管理作用。进一步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分析项目实施效果,不断提高科学管理和实施水平。要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和全社会正确理解营养改善计划,不能取代孩子在家里的正常吃饭,引导每个家长重视孩子身体健康和营养改善,为孩子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同志们,营养改善计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工作精益求精的作风,将各项工作逐项落实、逐环节落实、逐人落实,努力把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