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至3月)。主要任务:各区县(自治县)建立“两基”迎检工作机构,制订并下发迎检工作方案,健全迎检工作制度,分解落实迎检工作责任,召开迎检动员大会,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迎检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
(2)自查自纠与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3月至5月)。主要任务:①全面开展自查。督促区县开展“两基”自查自评自纠,形成并上报自查报告(3月)。②开展重点督查。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区县“两基”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督政”工作以“两基”经费投入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教师队伍建设为督查重点,“督学”工作以德育、体育、学校安全以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为督导重点;③狠抓整改落实。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对区县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整改工作,并准备好本部门的汇报材料和有关档案资料(5—8月)。
(3)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7月)。主要任务:集中精力抓好“两基”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全面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档,做好迎国检的衔接、准备工作,接受“两基”国检。
(4)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2月)。召开全区“两基”工作总结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