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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15年12月31日 16:49:51 来源:庆阳市纪委 访问量:845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力度,集中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现通报如下:

  1.庆城县气象局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庆城县气象局私设小金库资金共计121708.66元,用于公款吃喝、送礼、发放津补贴等;以虚假发票支付招待费及烟酒款16000元。该局局长幸耀明未经批准,以受邀考察学习为名,私带公车外出游玩并报销相关费用,违规接受企业宴请。2015年10月19日,庆阳市气象局分别给予局长幸耀明行政降级处分、副局长贾骁鸿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二人局长、副局长职务,给予先后担任出纳的王伟新、车向军、何倩行政警告处分;2015年12月8日,庆城县纪委给予幸耀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贾骁鸿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外出游玩费用予以追缴。

  2.镇原县民政局副局长兼老龄办主任常粉玲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以来,常粉玲违规使用老龄办公务用车前往西安、平凉等地办私事,其丈夫私驾老龄办公车多次出入本人单位及小区等地。2015年12月2日,镇原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常粉玲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违规使用车辆费4400元。

  3.环县车道乡中心小学校长张志宏违规接待、虚报冒领和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环县车道乡中心小学虚列开支套取资金28042元,设立账外账,用于办公、租车等支出。违规支付招待费16290.40元、香烟款3460元;校长张志宏虚开住宿发票套取差旅费9235元,接受他人请吃2次,收受价值600元的香烟1条。2015年12月17日,环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志宏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镇原县屯字镇开城村违规接待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镇原县屯字镇开城村违规支出接待费24193.5元。2015年12月18日,镇原县纪委给予该村村主任冯永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年节假期,对苗头性问题不放过,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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