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工作 > 两部门要求严防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两部门要求严防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011年10月22日 23:26:10 来源: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6274次

两部门要求严防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 2011年10月22日  作者:欧阳开宇  来源:中新网

  中新社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中国官方22日对外公布的消息要求严控食品风险,防止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同时,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天消息称,近期个别学校疏于管理,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师生的身体健康。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

  《通知》表示,各类学校立即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各类学校重点自查食堂是否获得餐饮许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

  《通知》强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成检查组,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吊证。

  《通知》指出,对违反规定没有开展自查,且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卫的检查,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通知》要求,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近年来,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两部委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

编辑:高发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陇ICP备19002522号-1
甘公网安备 62102302000114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南梁镇街道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