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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土杯”华池县青少年书画大赛的通知

2015年03月18日 12:55:56 访问量:4072

 

团县委发〔20157

 

关于开展“国土杯”

华池县青少年书画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县直各团委(总支、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的重要功能,引导和鼓励青少年通过创作书法、美术作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华池县委决定在五四前夕举办2015年“国土杯”华池县青少年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华池县委员会  

赞助:华池县国土局

协办:华池县艺立方艺术培训中心美术工作室

二、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3月10日至4月10日

2、作品评审:4月11日至4月17日

3、获奖作品展览:4月24日(暂定)

三、参赛范围

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书法和美术爱好者均可参赛。大赛分书法类和美术类两类,每类分设少年组(17岁以下)和青年组(18-40岁)两个组别(即:书法少年组、书法青年组、美术少年组、美术青年组)。

四、参赛作品类别与规格

1、作品类别:大赛分书法类和美术类两类。书法类包括毛笔、硬笔、篆刻;美术类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漫画、素描等。

2、作品规格:毛笔、国画作品不超过4尺整张。篆书、草书、篆刻要附释文。硬笔、篆刻、漫画不超过8开。素描、水彩不小于4K、不大于全开(包括全开),投稿作品暂不需装裱。

五、评比与奖励

1、主办单位组织建立专家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分类进行评审。

2、大赛按组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 名,入展优秀作品若干名。

3、主办单位将举办优秀作品展,除获奖外的入展优秀作品均颁发入展优秀作品证书。获奖作品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颁奖晚会进行表彰奖励,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优秀作品展出

暂定于2015年4月24日,在华池县百佳广场举行“国土杯”华池县青少年书画大赛优秀作品展出仪式,并邀请县上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书画爱好者和县内部分中小学生参观展出。

七、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落款亦不得代笔。代笔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2、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评审费;

3、每件参赛作品必须在背面右下角位置粘贴参赛作品标签(样表见附件二);

4、参赛作品由所在单位(学校)团组织统一收集,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一)后,与参赛作品一并上报团县委。

5、参赛作品一经入选展出,参赛者在接到主办单位通知后,按要求对作品进行装裱;

6、所有参赛作品在大赛结束后退还参赛者;

7、凡投稿参赛者均被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次大赛参赛细则。

八、相关要求

1、本次大赛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全县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美术、书法爱好者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确保大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级团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相关工作,每个团组织至少推荐上报2幅参赛作品,多报不限。

2、全县各级团组织在推荐报送参赛作品过程中,要严格相关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能够代表青少年书画水平的优秀作品推报出来。

3、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新型媒体,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出彩”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联 系 人:王小娟

联系电话:0934—5121379

电子邮箱:791449****@qq.com

附件:

1、参赛作品标签格式

2、华池县“国土杯”青少年书画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共青团华池县委

2015年3月9日

 

 

                                                         

  共青团华池县委                       201539日印发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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