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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关于评选全市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的通知

2012年04月10日 10:52:07 来源: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2807

庆市教发〔2012 55

 

关于评选全市第二届中小学学科

首席教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扎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进一步壮大骨干教师队伍,积极构建庆阳教育人才梯队,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教育整体水平,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中开展第二届学科首席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程序

严格按照《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执行。

二、 时间安排

4月上旬各县区、学校安排部署、宣传动员,下旬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初评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5月份县区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组织复评,530日前将复评结果及全部材料报送市首席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份后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终评。

三、材料要求

所有参评对象必须报送如下材料:

1.介绍被推荐人工作业绩的典型材料;

2.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推荐表(附件2);

3.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4.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5.评选条件相对应的全部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出版著作、发表论文、教学成绩证明等)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收费

凡推荐市上的选手每人交参评费150元。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卢化栋   

副组长    韩克旺  杨彦林

      李小虎  张建军   路玉珊    

宋环宁  禹宝林   李兴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庆阳市教学研究室,联系人:张妙苗。电话:****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首席教师不仅是一项特殊的荣誉称号,更是推动全市教育内涵发展的根本保证。各县区、学校要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首席教师评选工作的意义,成立首席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区、学校的首席教师摸底、筛选、初评、公示、上报等工作。

2.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各县区、学校要抓住本次评选契机,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组织本县区、学校的教师认真学习新颁《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大力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一线教师参加评选,进一步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不断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全方位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严格程序,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必须经自下而上、层层筛选后,才能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市首席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参加终评。要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该教师评审资格,并通报批评追究相关学校、县区的责任。同时,要遵照评选工作的时间节点,完成学校推荐、材料审核以及组织上报工作,逾期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1.《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

2.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推荐表

3.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基本情况统计表

4.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首席教师  评选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科所。                           

  庆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5印发  

                                                 共印40

 

庆阳市中小学学科首席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席教师的评选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席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将授予教育理念先进、职业道德高尚、知识底蕴深厚、创新能力突出、教育教学业绩显著的在职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中、职专)一线教师。

第三条 首席教师的评选、管理工作在庆阳市首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研室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研室,办公室主任由教研室负责同志兼任。

第四条 首席教师的选拔、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动态管理、三年复评、不搞终身制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评准选精、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第五条 首席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教书育人,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2.评选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正式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各级教师的相应学历,有中小学中高级以上职称,并在教学一线执教达8年以上(含8年)。原则上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深厚,熟练把握本学科的知识理论,在学科内具有权威地位;教书育人经验丰富,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在全市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指导相同学科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并有突出个案。

5.工作量符合国家中小学教师学科教学额定标准。高中教师近5年所任学科学生高考平均成绩居全市前十名。初中、小学教师近5年所任学科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平均成绩在县区前十名。

6.5年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及专项活动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小学及中学未开设竞赛学科除外)。

7.教学理念先进,创新能力强,有一定的教研成果。下列6项中必须至少具备两项,具备多项者优先。

1)近5年来,曾出版过与所任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专著。如与他人合著,署名必须是主要著作人之一。学科习题集不算作专著。

2)近3年来,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课题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近3年来,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期刊上发表过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上发表过教学论文2篇以上。

4)近3年来,曾在省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学术活动中作过专题发言或在市级以上大型教研或培训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

5)近3年来,曾获得省级教育科研部门主持评奖的学科教学成果(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录像等)、教学论文一、二等奖,市级教育科研部门主持评奖的学科教学成果(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录像等)、教学论文一等奖。

6)近3年来,曾在省教育科研部门主持的学科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8.获得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等称号。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六条 评选程序及办法:

1.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对照评选条件,结合申请人实际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撰写业绩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表(市统一制发),报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报市首席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区教育局要成立首席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对学校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结合平时掌握的实际情况,向市首席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初选人名单。

4.市教育局评选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县区初审上报人员采取材料审核、硬件打分、课堂教学展示、说课、新课标解读、高考大纲解读等方式,全面考核,量化排名,提交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终评名单,在庆阳教育网等有关媒体予以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授予“庆阳市首席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责任和待遇

第七条 首席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做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标兵、改革的先行者。

2.系统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了解和掌握本学科教育国内外发展动态,不断拓宽专业知识面,养成自身的教育智慧,在本学科教育教学和科研中起表率和引领作用。

3.根据教育改革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明确提出市、县区学科建设的发展目标,建立自己的工作室,并通过网络、结对等形式定期带领本学科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4.积极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公开课、示范课,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5.每年指导两名以上青年教师业务进修,指导制度化,活动有记录,经指导的青年教师进步显著。

6.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篇,举行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12次。

第八条 首席教师可享有以下待遇:

1.评优选模、职务晋升、学习进修等方面将优先予以考虑。

2.选择教育科研课题项目和申请学科教育科研经费时将优先予以安排。

3.学校要支持首席教师适当灵活安排自己的教学工作计划,大胆尝试个性化教学,以利其完善和提升自己的教学特色。

4.可列席有关学术会议,成为中小学高级教师、骨干教师、特级教师评审机构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成员。

5.优先参加学科研讨会和专业培训活动,积极参与指导市中心教研组、学校中心备课组、教学研讨组开展的相关教育教学活动。

6.可直接向县区、市教育局反映本学科教育教学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五、管理和奖惩

第九条 首席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评连任,亦可不连任。不连任的取消其相应待遇。

第十条 建立服务期制度。评为首席教师的,必须继续在学校任教至三年届满,中途无故离岗或出市外求职者,即取消其称号。

第十一条 建立核心学科组和考核制度。为切实发挥好首席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首席教师在任期内要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组织本学科相关人员组建核心学科组,开展本学科领域内的教育教研活动,总结本学科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对成绩突出、能够真正带动全市本学科教育教学上水平的核心学科组,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十二条 建立奖惩制度。凡被评为首席教师的,由市教育局发给5000元奖金。首席教师任期内每学年结束,应在8月中旬前向市首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并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经市教育局核查,根据履职情况提供适当工作补助。在任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其称号将随之取消,并退交所得奖金。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庆阳市教育局。

                           

                                     
                                
0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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