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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省级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12日 10:50:17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网站 访问量:4105次

有关市(州)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工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3个督导组,于3月10日至13日,赴部分市州和学校进行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安排

第一组:检查部分在兰省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厅直中小学(幼儿园)。

组  长:任全春  省教育厅职成处  处长  

        冯  骁  省教育厅高教处  干部

        李国荣  省教育厅基教二处  干部

第二组:检查甘南州、临夏州

组  长:张启有  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  处长  

        梁国仕  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专家、

                兰州市外国语高中原书记、副校长

        樊改霞  西北师范大学  副教授

第三组:检查定西市、平凉市

组  长:温攀玺  省政府督政专家、省教育厅基础教育

                一处  调研员

        陈  华  省政府督学、省职教中心主任

        祁  芸  西北民族大学  副教授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15〕7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甘教督函〔2015〕6号)的情况。

赴市州检查组重点检查受灾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督导组在每个市(州)随机抽查2个县区,抽查学校不少于8所,应涵盖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学校,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少于4所。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二)督查组在听取市(州)、县(市、区)简要汇报后,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情况下,深入学校明察暗访,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

   (三)抽查结束后各组于3月14日前向教育厅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3月6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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