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教育局
共青团华池县委 文件
华 池 县 妇 联
华教发〔2011〕 52 号
县教育局 团县委 县妇联
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华池县优秀少先队员”的通知
各学区、九年制、县直小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精神,深入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少先队建设,教育局、团县委、妇联拟定在今年“六一”评选表彰奖励2011年度“华池县优秀少先队员”5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围绕开展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少年儿童争当“四好少年”,从小树立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引导他们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民族精神,展示当代少先队员风采,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评选对象
全县所有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有远大理想和创新精神,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少年儿童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推荐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对象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
(三)乡校初选结果要在本乡校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五、推报材料
1、推荐表(推荐表上须粘贴2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须报电子版)。
以上文字材料统一用 A4纸打印,按顺序排列左侧竖线装订,一式二份。由各乡校审核后,请务必于2011年5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乡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确保推选树立的典型质量高、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少先队员的真实感人事迹,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公布,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和队报队刊、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附件:1.推荐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名额分配表
2.“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华池县教育局 共青团华池县委 华池县妇联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评选 少先队员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县委办、人大办、
政府办、政协办、县委宣传部
华池县教育局
附件1:
推荐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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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优秀少先队员推荐名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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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川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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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城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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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学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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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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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蛟学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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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里塬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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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咀子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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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壕学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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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乐学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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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远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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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河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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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坊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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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庄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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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镇学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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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学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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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远小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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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小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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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堡子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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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九年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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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坊九年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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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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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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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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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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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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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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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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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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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及所在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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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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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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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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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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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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