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教师[2012]23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组织“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项目邀标及报送参训学员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38号)总体安排部署,“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共分配我省培训学员6067名。为做好学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要项目及内容
“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包括:
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
计划于2012年8月,对我省600名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进行50学时的专项培训(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30学时)。培训内容包括教师培训管理工具箱使用、区域性教师培训项目设计与实施、网络远程培训项目组织与辅导、校本研修指导与管理等。通过培训,提升培训者培训教学能力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为“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以及各地教师培训提供有力支持。
2.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计划于2012年8月,对我省5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专项培训(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30学时)。培训内容为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教师保教能力和培训能力,推动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内容改革,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3.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计划于2012年7月,对我省5500名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进行50学时的针对性培训(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30学时)。培训内容包括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理念及方案介绍,修订后的学科课程标准结构与内容解读,新课标案例分析,新课程培训的设计与实施,有效课堂教学的策略和方法等,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以及新课标培训能力,为“中西部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培养一批“种子”教师,为深入推进实施新课程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目的
通过远程培训,提高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化水平和培训者的教师培训组织实施能力,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作用。同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全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
三、 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
1.远程培训对象为各市(州)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600名培训者。以市(州)为单位组班,每班50人左右,共12个班。
2.集中培训对象为12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12名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并兼任各地班级辅导教师(具体分班负责详见附件1),要求责任心强,熟练操作电脑,具备网络学习指导条件。其中:嘉峪关、金昌、酒泉组一班,由酒泉县级负责人负责。
(二)幼儿园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1.远程培训对象为5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原则上具备中级以上职务,具备基本的网络学习条件和网络操作能力。兼顾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具体组班情况详见附件1,每班100人,共5个班。
2.集中培训对象为5名幼儿园骨干培训者,并兼任班级辅导教师(具体分班负责详见附件1),要求责任心强,熟练操作电脑,具备网络学习指导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优先遴选参加过“幼师国培”、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务。
(三)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1.远程培训对象为我省5500名能够承担县级以上培训任务的义务教育学科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原则上具备高级以上职称,要求具备一定的网络操作能力。以学科单位组班,每班100人,共55个班。
2.集中培训对象为我省的55名骨干培训者,兼任班级辅导教师(具体分班负责详见附件1),要求责任心强,熟练操作电脑,具备网络学习指导条件,优先遴选参加过“国培计划”、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优秀教研员或骨干教师。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性远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参训学员遴选、培训班级组建等工作。各市(州)选派2-3名市(州)级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的学员条件、班级组建要求和名额分配表(附件1),遴选推荐骨干培训者(兼任班级辅导教师)和参训学员,组建远程培训班级。
2.各市(州)应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优先遴选承担县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和培训者。要充分考虑参训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性,应覆盖到每个县(市、区)。
3.各市(州)于7月5日前将《“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市(州)级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和《“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骨干培训者、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范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时,请各市(州)要严把资格关,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省教育厅师范处将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培训资格,对于审核合格后的学员不得调换。
4.对于已上报的参训人员未能按时按期注册参加培训,从而造成名额浪费产生的经济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同时省教育厅将在全省对派出单位和教师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联 系 人:王海青
联系电话:0931—8818326(兼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653号
电子信箱:477822****@qq.com
附件:
1.“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学员名额分配表
2.“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市(州)级负责人信息表
3.“国培计划(2012)”——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骨干培训者、参训学员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出处:甘肃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