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花,女,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5年8月,本科学历,2009年3月参加工作,主要从事英语教学工作。2010年荣获列宁学校“教坛新秀”称号,2011年荣获列宁学校“先进工作者”称号。
承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依法从教、依法治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勤奋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探索新规定,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谦虚谨慎、尊重他人,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和建议,建立友好、平等、和谐的同事关系。
5、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思考,认真贯彻、务实细化,不断改进工作。
6、帮助并转化五名学困生(刘杰、雷小琴、张海霞、李霞、同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