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规划 > 甲型H1N1流感晨检、午检制度

甲型H1N1流感晨检、午检制度

2009年12月13日 16:41:48 来源: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3188

甲型H1N1流感晨检、午检制度

    为确保在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校长为本校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学生每天早上、下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检查,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学生健康情况汇总。各班主任每天上午630,下午100分别清查班级到校人数,及时将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填写在班级晨检、午检表上,分别于当天上午730,下午230以前送报教导处。下午430以前教导处将一日两次检查情况向教育局、乡政府、当地医院进行零汇报。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中有发烧(体温超过37.5℃)、头痛、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腹泻或呕吐等症状时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将患者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对发热、咳嗽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发现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医学观察7天。各班主任要对发热、咳嗽的学生情况进行追踪,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将患病学生情况及时报学校。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如有疫情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再由学校逐级上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高发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陇ICP备19002522号-1
甘公网安备 62102302000114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南梁镇街道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