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工作 > 【转发】莫让安全包袱绊倒体育课

【转发】莫让安全包袱绊倒体育课

2018年05月18日 14:12:51 访问量:2411
莫让安全包袱绊倒体育课
谌涛

    据报载,最近在安徽某中学的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学生在操场上跪着爬行,约30名学生手掌和膝盖在跪爬中擦伤,涉事体育教师已被停职。

    正常的体育课,按照国家标准的体育项目,学生在体育运动中受到一些轻微的擦伤,体育教师就被停职,这样的处罚引发了一些不同的声音。当然,在上课过程中教师也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将跪爬活动安排在草地或者塑料垫上进行,学生擦伤的情况可能就会避免。

    笔者家乡有一句俗语“小孩是摔大的”,小时候割破手指,爬树、追逐摔破点皮,父母根本不把小伤口当成一回事,过几天伤口自然就愈合了。现在的条件好了,孩子破了点皮到医院包扎处理,防止发生意外,这是必要的。但家长也没有必要过分惊慌,运动受伤是难免的,这一过程中蕴含着学生勇敢、坚强品质的培养。

    在体育教学中、活动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所难免,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纠纷给学校、体育教师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不仅让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如履薄冰,也令学校在体育课程设置上顾虑重重。如发展校园足球的政策出台后,有的学校因担心出现安全事故要承担更多责任迟迟未开设足球课,有的学校即使开设了足球课,也仅仅是练习运球、传接球等简单基础的动作,很少举行比赛进行对抗练习。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后,体育教师降低了运动难度、强度,单杠、支撑跳跃等器械项目减少了,长跑也不敢跑了,一堂课下来,既达不到运动强度,也不能提高体质水平,更不要说培养顽强拼搏精神和团队精神。

    保障学生体育课中的安全,学校、学生、家长三方面都应该尽到自己的职责,互相理解、互相信任,学校要对学生的体育行为尽到管理和指导的职责,学生则应该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运动风险,掌握运动前热身、科学锻炼、避免损伤等相关知识。如果防护的责任做到了,学生仍然发生了意外,学校、体育教师应该没有责任。

    笔者建议,在确定学校、教师体育课安全保障义务时,应通过立法引入“善良管理人”概念。管理人不是站在一般普通人的立场上,而是要站在一个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的立场上。这种“善良管理人”所承担的义务要求比较高,它不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志为标准,而以客观上应不应注意为标准。依据这个原则,如果学校、教师从学校管理专业角度对学生体育课安全问题在客观上尽到了注意义务,即尽到了“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学校就没有责任。通过这一原则,明确学校有责任和无责任的界限,就使责任认定有章可循,一方面促使学校、教师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学生安全;另一方面,也让学校、教师在学生安全事故处理中处于平等地位,消除学校对于安全问题的恐惧,如此才能实现保障体育课上学生安全与提升身体素质的统一。

    (作者系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编辑:蒋仕奇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陇ICP备19002522号-1
甘公网安备 62102302000114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南梁镇街道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