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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2010年07月07日 21:54:17 来源: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1766
列宁学校初中部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激励和调动广大教师狠抓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进一步树立视质量为生命的质量意识,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罚范围
初中部三个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九门学科。
二、奖罚界限:以全县相同科目、相同试题人均成绩为准,第七名起(含第七名)受奖,第八名起(含第八名)受罚。
三、奖罚办法
(一)七、八年级科任教师奖罚办法
1.每学期中期、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期间学生病事假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以0分计算;以全县相同科目、相同试题人均成绩为依据。
人数=开学注册人数-转出、休出-病事假人数
2.若调回全县所有成绩,受奖名次界限定为7,每减少2所学校受奖名次界限提高1个名次。
 3.每次考试都根据既定受奖界限和全县学科排名情况,确定奖罚名次数,即 :
科目受奖名次数=受奖界限-全县排名+1    
科目受罚名次数=受奖界限-全县排名-1
个人奖罚名次=各科受奖(罚)名次数之和÷科目数
学期奖罚名次数=(中期个人奖罚名次数+期末个人奖罚名次数)÷2
4.从第7名起每递进一个名次奖100元;从第8名起每退一个名次罚50元,以此类推。
5.奖罚分中期、期末两次统计,期末一次性兑现,即
奖金=学期正奖罚总评名次数×100  
罚金=学期负奖罚总评名次数×50
(二)九年级会考奖罚办法
    1、执行七、八年级奖罚办法
2、设立毕业会考激励奖金。
一学年所有奖罚结余金额作为毕业会考奖励基金,按受奖科目名次平均分配,兑现到个人,保证结余资金一学年持平。
3、县政府所设立的奖项金额全部按标准兑现到科任教师。
4、会考成绩单科不及格每生罚该科任教师20元,双科不及格罚科任教师各10元。
5、依上学年度会考全县排名为基数,每递进一个名次,奖励年级组现金2000元,每下降一个名次罚该年级组现金500元(全组成员分担),以此类推。
6、职专录取率达到规定标准,奖金全部归年级组自行支配。
7、华池一中录取率达到40%以上的班级奖现金500元(按科任教师分配)。
四、几点说明。
1.九年级地理、历史、生物按会考成绩一次性加倍奖罚(参与考核)。
2.九年级第二学期以毕业会考成绩一次计算兑现奖罚。
3.非毕业班全县统考科目按毕业班会考奖罚办法执行,不参与激励奖金分配。
4.本办法数据由教务处提供,奖罚金额由会计处兑现。
5.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校委会。
6、本办法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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