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列宁学校教坛新秀评选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激励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潜心教学,开拓创新,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优秀青年教师的示范作用,根据《华池县列宁学校1237教师培养规划》和校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工作满一年以上(2015年秋季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借调、外出对口交流、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除外),已获得县级以上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1. 教龄一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学工作量饱满。
2. 教学效果突出。教育教学工作深受家长、学生、同事等一致好评评。
3. 教学工作中,能坚持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
4. 积极进行教学研究,有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第一作者)或参与教学研究课题。
5. 关爱学生成长,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注重实践育人,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做出一定贡献。
6. 积极承担公共课、示范课、每周一课,课堂教学具有课改意识。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研组提出申请,教务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评,推荐候选人报教务处评审。
2. 教务处组织评委对参赛教师的综合业务、教学效果监测、课堂教学、召开师生座谈会、师德测评、课改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过程一律以等次呈现,按照《华池县列宁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换算。获奖情况分级别给与加分,校级0.1以此类推,确定获奖名单。
3. 评选结果报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坛新秀人选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1. 教坛新秀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0%。
2. 教坛新秀由学校授予“华池县列宁学校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 校级教坛新秀作为奖励绩效系数记入教师考核,并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4. 择优推荐校级教坛新秀参加县、市级以上的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北师大实验小学培训学习。
五、 其它
1. 各教研组要充分重视教坛新秀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审核,坚持标准,做到公开、公正,保证评选质量。
2. “教坛新秀奖”获得者,在荣誉称号享受期间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学校、教研组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如青年教师传帮带工作、教学示范活动等。
3. 获得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或无故不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4.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领导小组:
组长:柴建平
副组长:高发
组员:李博 韩恒福 余国栋 蒋仕奇 高明彦 张奋斌
王省红及各教研组长
评委名单
组 长:高 发
副组长:蒋仕奇 余国栋 王省红
组员:王玉宝 尚金霞 魏彩霞及学科教师代表3名
符合条件教师名单(25人):
刘文华 李雪玲 王 粉 安亚婷 姚锦涛 梅金鹏
郭亚娟 张宝邦 陈亚楠 白玉贵 韩志芳 张晋榕
李文欢 孙 艳 方登功 刘志霞 文海霞 赵彦东
白春霞 魏春燕 王 珂 杨静静 杨锦彩 李娅娜
龚玉霞
附件1 华池县列宁学校“教坛新秀”评选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