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幼苗救助基金申请的通知精神,学校要求各班级摸底申请、政教处初步审核筛选、学校终评、校园公示、报送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批准救助的程序进行申报。要求各班级认真组织评选,确实把家庭贫困、生活困难的学生作为救助对象,严禁徇私舞弊。具备下列条件的对象优先申报: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2、单亲家庭的学生应享受救济。
3、烈士子女。
4、残疾学生。
5、优抚子女。
6、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子女。
7、因受灾、疾病等贫困的子女。
华池县列宁红军小学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