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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第16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3年09月09日 13:38:30 访问量:2930
市语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第16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庆市语委〔2013〕2号
 来源:庆阳教育信息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育局、人社局、人武部、文广局、团县委,市直各学校:

  今年9月第三周,是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接省上通知,第16届推普周时间定为2013年9月11日至9月17日。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战略任务,积极响应并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语言文字工作战线和各相关行业系统要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在构筑和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作用,切实增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构筑语言文字中国梦。语言文字中国梦就是增强国家语言实力的梦,是提高国民语言能力的梦,是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梦,是描绘美丽中国的梦。

  三、活动形式
 
  (一)突出主题,行业联动。去年底,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语言文字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最近,省语委、省教育厅印发了《甘肃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很好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我市也印发了《庆阳市贯彻<甘肃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各县(区)语言文字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宣传贯彻《规划纲要》,认真学习省、市《实施意见》,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工作力度,以推动“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党政机关及各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主题,宣传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各行业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质量以及加强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及社会宣传实践活动。

  (二)城乡并重、良性互动。在不断提高城市普通话普及水平和社会用字规范化的前提下,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重心要向农村转移,并进一步加大对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边远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规范汉字书写和中华经典诵、写、讲相关活动,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政府相关部门要把在农村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与提高当地劳动力就业水平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落实便民、惠民等民心工程相结合,切实将好事办好,根据推普周宣传主题,开展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协同开展,创新形式。各县(区)要加强对推普周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统筹协调,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应利用好推普周这个已形成品牌效应的宣传平台,发挥推普周宣传的整合引领作用,积极利用广播影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刊发宣传材料,也要主动尝试使用网络、手机、户外显示屏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尤其是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形式对年轻受众加强宣传。要创新活动形式,使推普宣传雅俗共赏喜闻乐见。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政策把握和宣传实效,内容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不断扩大推普周的社会影响力。

  四、市内主要活动

  (一)市委宣传部、市语委、市教育局等七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16届全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动员各行业、各系统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

  (二)结合省语委办开展“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评选庆阳市“中国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征文大赛和“中国梦·美丽甘肃”教师书画大赛优秀作品,增进全社会爱祖国爱母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并在推普周期间对获奖作者进表彰奖励。

  (三)市语委办利用庆阳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庆阳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开展推普知识宣传活动。

  (四)市(区)教育局组织城区各学校在主要街道发放推普宣传画、宣传单,鼓励学校组织学生进社区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推普周之前,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继续制发本届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片,市内各大媒体和各县(区)主要媒体都要在推普周期间刊发播出。各县(区)和各系统也可借助社会支持、利用自有条件自行制作宣传品,多渠道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推普周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效果。

  (二)各县(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与宣传、教育、人社、文化、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协力合作,尽快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8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语委办。市语委办将根据各县(区)的活动方案确定今年的推普周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系统。推普周期间,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巡视、观摩、检查。

  (三)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政治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并对宣传活动及成效进行总结。活动方案及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市军分区政治部。

  (四)各县(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请于9月23日前将第16届推普周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语委办;各县(区)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应向各自主管部门报送推普周活动总结。对活动特色突出、宣传效果显著的县(区)和行业,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扬。

  联系人: 朱建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ys****@163.com    传真:****
 

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
市语委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文化广播
庆阳军分区政治部影视新闻出版局
团市委

2013年8月26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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