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名师的影响力,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名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创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机制,学校决定在教育、教学、科研及青年教师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的教师中选拔校级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逐步建立有利于中青年教师培养的名师工作室体系。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打造“135”模式高效课堂为目标,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专业理论水平高、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科研能力强、取得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担任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通过课题研究、“青蓝工程”、校本教研等方式带领有发展潜力的教师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形成以名教师为核心的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团队,带动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提升,落实“1237”教师培养规划。
二、培养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有着共同研究方向和合作愿景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是我校骨干教师培训、教科研基地和教研改的结合体。通过三年建设,努力实现“四个一”的目标。
(一)带一支团队。有效推动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力求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使工作室成员在课堂教学上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管理岗位上出经验,以引领学科教学的发展。
(二)成一个项目。在实践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瞄准教学改革前沿,立足校本发展,确定并申报一项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并以此为研究方向,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在实践探索中破解学科教学难题。
(三)出一批成果。名师工作室以一批科研成果或社会服务效益来形成自己的特色。以教学设计、课件、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学术专著、校本教材、技能比赛等良好成果形式,成为学科教学资源生成站。
(四)做一次展示。引领学科建设,成为教科研成果辐射源。每年承担一次专题活动,以研讨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形式,发挥名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名师效应。
三、组织机构
名师工作室在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课题研究为主要方式、以项目教学研讨为主要内容,开展系列教研教改活动,培养我校学科优秀教师。
(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柴建平
副组长:王忠社 高发
秘书长:蒋仕奇
成员:校委会成员
职责:负责确定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室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采取申报制度。领衔名师的选拔采取教研组推荐或自荐申报、教务处初审、学校研究确认的方式。每个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在制定工作方案基础上,根据需要选聘名师,报送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成为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人员。每个名师工作室设置领衔名师1名,选聘主要成员3—5人。学校提供办公场所和有关设施。
四、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和主要成员均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一)领衔名师的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具有合格学历、职称。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或校本课程开发能力;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2.选备条件:
(1)县级以上领军人才或中心教研组成员。
(2)市、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
(3)荣获市级综合奖励一次或县级综合奖励2次以上。
(4)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5)主持县级以上的立项课题或参与课题研究。
(6)正式出版专著或参与编辑合著。
(7)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在技能大赛、课堂教学评比、论文评选及其他相关比赛中获市、县一等奖以上奖项。
(8)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
符合以上必备条件及3个以上选备条件,可以申报学校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
(二) 名师骨干的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专科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或校本课程开发能力;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选备条件:
(1)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区学科带头人。
(2)取得合格学历。
(3)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县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
(4)参与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或主持校级课题研究。
(5)主编校本教材,取得显著成效的。
(6)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在技能大赛、课堂教学评比、论文评选及其他相关比赛中获市、县一等奖以上奖项。
(7)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发明创造取得国家专利或创新大赛获市二等奖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市一等奖以上奖项。
符合以上必备条件及3个以上选备条件,可以申报学校名师工作室名师。
五、材料评审
申报领衔名师,须提交“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和工作方案。
(一)按照申报条件,教务处进行初评。
(二)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评审。
(三)评审后,学校确认。
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材料,经领衔名师推荐后,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任务内容
名师工作室在三年工作周期内,须根据工作室的建设和学校的发展完成系列任务,至少包含下列10项任务中的4项。
(一)在示范学校创建等学校发展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在品牌打造、高效课堂建设、校本课程开发、课题研究、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带头作用,或能主持完成相关的任务。
(二)积极开展和参与学生技能训练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在每年的县级以上各类相关活动竞赛中有成员或指导学生获奖。
(三)团队成员在教学改革、专业发展中获市级以上奖项。
(四)团队或团队成员每年在校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奖项。
(五)主持或参与研究至少1项市级以上教研或科研课题(在周期内结题),或在校本研修活动中发挥引领、指导、带头作用,能积极用科研的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六)编著或参与学校校本教材开发、研究等工作并取得一定效果。
(七)每位名师指导青年教师1-2人,使其在“教坛新秀”、“骨干教师” 、“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不同层次中得到提升。
(八)以公开教学、课例讲评、名师讲座、发表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等形式向校内外辐射科研成果,社会效益明显。团队发表论文每年不少于2篇。
(九)积极承办、协办学校其他专项工作。
七、条件保障
(一)学校大力支持“名师工作室”和名师的工作,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设办公室,配备接入互联网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提供实验研究条件。
(三)学校网站首页搭建名师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专题网页。
(四)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每年向每个“名师工作室”保证必须的科研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项目开发、创新活动、技能培训及有关的观摩考察等需要。
(五)名师工作室研究经费体现过程管理原则,年初拿预算,经批准后凭票据批报,所有经费收支,须符合财经纪律。
(六)学校校外专家和专职教育科研人员,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
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是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名师工作室应认真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
八、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⑴ 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⑵ 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⑶ 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2、学习制度
⑴ 按时学习:工作室成员平时学习以自学为主,另就某一研究方向的主题每月定期集中学习一次,同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⑵ 按需学习:工作室成员每期的自我发展计划中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根据目前及今后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在教育教学理论等方面有选择性的学习。
3、工作制度
⑴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⑵ 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⑶ 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⑷ 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工作室定期建立“主题”研讨制度。由工作室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定期集体研究一次。将研讨成果发在工作室网站上。
⑸ 工作室网站、及电子档案袋资料须及时更新,开通评论、留言等服务,公布个人电子邮箱,以取得更好的交流效果。
⑹ 工作室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室工作动态、工作室成员论文、专题研究课例设计、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
4、考核制度
⑴ 工作室领衔人由“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⑵ 名师骨干的考核由其领衔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5、档案管理制度
⑴ 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领衔人兼管。
⑵ 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九、其他
(一)为推进学校“名师工程”,每三学年进行一届名师评审,建立“名师库”,为实施“名师工作室”制度储备人才。名师工作室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二)若领衔名师、名师骨干教师工作有变动,领导小组根据变动情况增补相关人员。
(三)为有效利用资源,学校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原则上必须承担相应专业的课程教学任务。
(四)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本方案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向师资较薄弱的学科作一定倾斜,可放宽申报条件。
附:列宁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细则
一、日常工作(20分)
1.计划、总结(10分)
个人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各5分)
2.听课、指导、交流(10分)
要积极参加工作室的集中研讨活动;(5分)
名师和成员之间实行双向听课、评课活动;(5分)
二、活动展示(20分)
要积极参与工作室举办的主题展示活动;(10分)
要积极承担工作室举行的教学展示;(5分)
要积极承担工作室举行的专题讲座。(5分)。
三、名师在线(20分)
依托泰安市教师教育网,建立网上名师工作室专栏,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开展在线互动研讨交流。(15分)
工作室成员每月至少上稿1篇。(5分)
四、教学研究成果(20分)
工作室成员要积极承担、参与本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7分)
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有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和经验总结材料;(7分)
成员定期发表论文;(6分)
任期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参加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另计加分)。
五、加分项(20分)
本年度,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国家、省、市、县级奖励,每项分别加5、3、2、1分。加分不超过20分。
六、其他成员考核按照《列宁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