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学校生活教师绩效系数确定办法
为了调动生活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后勤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内容:
本职工作及兼职工作
二、 考核办法:
1、绩效成绩由主管领导赋分和值周领导赋分组成。其中主管领导赋分占60%,每学期进行一次;值周领导赋分占40%,每周一次,学期末求平均值。
2、考评采用A、B、C赋分,A10分,B9分,C8分,三项相加求平均值,再乘各项百分比,后求和,即为个人得分。系数=个人得分÷人均成绩。
3、考核等次所占比例为:A占50%、B占30%、C占20%,采用5舍6入制。
4、若发生人员、财产安全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考核表:
姓名 / 等次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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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你认为合适的等次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