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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25日 19:44:13 访问量:3288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庆市教发〔2013〕170号
来源:庆阳市教育网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3〕39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校要成立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县校的推荐工作。

  二、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

  省教育厅制定了详细的评选办法,各县校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把真正业绩突出、踏实勤奋,在家长、学生和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坚持标准,择优推荐”的办法。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严格依据条件评选,择优推荐,推荐人选须在本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县区教育局推荐。县区教育局对各单位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县区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各县区在确定推荐人选时,严格按照市上划分的名额,兼顾中小学、幼儿园及各学科的平衡。

  三、材料装订规范,按时上报

  上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统一装订成册,务必于2013年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上报材料时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各种申报表格均以Excel文档制作,日期输入采用“年-月-日”形式,如“2013-10-31”;其他材料一律采用Word文档报送。

  附件: 2013年庆阳市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 额 分 配 备注
小计 高中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西峰区 16 3 4 7 2  
镇原县 18 3 6 8 1  
宁 县 18 3 6 8 1  
正宁县 13 2 4 6 1  
合水县 10 1 3 5 1  
华池县 10 1 3 5 1  
环 县 13 2 4 6 1  
庆城县 12 2 3 6 1  
庆阳一中 1 1        
庆阳六中 1 1        
庆阳七中 1   1      
学院附中 1   1      
长庆中学 1 1        
庆阳五中 1   1      
庆化学校 1     1    
东方红小学 1     1    
实验小学 1     1    
特教学校 1     1    
合 计 120 20 36 55 9  

庆阳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6日

  附: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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